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租賃事宜,明確相互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房屋租賃合同是轉讓房屋的占有、使用權的合同。它不是轉移房屋的處分權的合同。
法定抵銷要件
根據合同法第99條的規定,法定抵銷必須具備以下成立要件: 1.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抵銷以在對等額內使雙方債權消滅為目的,故以雙方債權的存在為必要前提。抵銷權的產生,在于當事人對對方既負有債務,同時又享有債權。只有債務而無債權或者
合同違約金
1.違約金的概念和性質。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或財物。 依不同標準,違約金可分為:(1)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2)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賠償性)違約金。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國的違約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種形態,合
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也稱要約引誘,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依此定義,要約邀請具有以下特點:(1)要約邀請是一種意思表示,故應具備意思表示的一般成立要件;(2)要約邀請的目的在于誘使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而非與他人訂立合同,故只是訂立合同的預
除斥期間
撤銷權、變更權因須以訴為之,如久拖不行使,將影響相對人的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穩定。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73條第2款規定: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民事行為,自行為成立時起超過1年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合同法第55條第1項也
債權人
債權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債權人代位權: 債權人
請求權
請求權是指權利人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 其特點是:(1)具有相對性;(2)具有非公示性;(3)大多表現為實體權利。 請求權作為獨立的實體權利,連接了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權利,因為民事訴訟可以分為三種,即確認之訴、給付之訴、變更之訴,這
抗辯權
又稱異議權,是指對抗對方的請求權的權利。可以說.,請求權是矛,抗辯權是盾,抗辯權的功能在于延緩請求權的行使或使請求權歸于消滅。 (1)抗辯權的特征: 1) 其行使以請求權的行使為前提,沒有請求權的行使,抗辯權自無必要行使。 2) 抗辯權只能由法律
承諾
承諾的概念和要件。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及理論通說,承諾須具備以下要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其一,承諾必須是受要約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約是向特定人發出的,承諾須由該特定人作出;如果
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74條、第175條的規定,法律對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