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 十二分野 |
拼音 | shí èr fēn yě |
書寫 | 十 二 分 野 |
解釋 |
1.我國古代星占學的迷信觀點認為,人間禍福同天上星象有聯系,因根據星辰的十二纏次(后亦根據二十八宿)將地上的州﹑國劃分為十二個區域,使兩者相對應,并根據某一天區星象的變異來預測﹑附會相應地區的兇吉。這種劃分,在天稱"十二分星",在地稱"十二分野"。其對應情況為:星紀(揚州,吳越)﹑玄枵(青州,齊)﹑娵訾(并州,衛)﹑降婁(徐州,魯)﹑大梁(冀州,趙)﹑實沈(益州,晉)﹑鶉首(雍州,秦)﹑鶉火(三河,周)﹑鶉尾(荊州,楚)﹑壽星(兗州,鄭)﹑大火(豫州,宋)﹑析木(幽州,燕)。參閱《周禮.春官.保章氏》鄭玄注﹑《晉書.天文志上》。 |
《十二分野》
更新時間:2023-06-21 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