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年

寡婦年,又稱寡年,是指在某一年的農歷12個月中,沒有立春這個節氣,也就是說立春是在這年的春節之前,關于寡婦年的說法有很多種,其中流傳最為普遍的一種是“寡年無春,不宜結婚”,是一種沒有科學依據的說法。


農歷乙酉年全年都沒有“立春”,對比于農歷的“單春”年(一年一個立春)、“雙春”年(一年兩個立春,如即將過去的甲申年), 沒有“立春”節氣的農歷年被稱作“無春”年、“寡春” 年,也稱“寡年”,引申為“寡婦年”。
存在這種現象,只是歷法的需要,對自然氣候和季節沒有影響,對人們生活、生產也不會產生特殊影響。有好事者將其稱為“啞年”、“寡婦年”,說生下來的小孩子不能說話、容易丈夫夭亡妻子守寡,更是牽強附會,違背陰陽五行學說的根本原理。
農歷乙酉無“立春”,南方稱為“盲年”,北方則叫“寡婦年”,古人崇信陰陽。一年之中,根據測景之術,分出了日照時間最長的“夏至”和最短的“冬至”兩個日子。以為“夏至”是陽氣最盛之時,而“冬至”是陰氣最盛之時。一年自冬至起,“一陽更始”,陽氣慢慢回升,到“夏至”達極盛,而后陰氣又慢慢滋長,到“冬至”達到頂點,一年年周而復始。陰升為順,陰滋為逆。民間術數至今還根據這個道理來操作。
在命理學中,確定年歷并不是按照陰歷正月處一或者陽歷元月1日為一年之始的,而是按照立春之日為一年之始,從立春到次年立春前一天為一整干支年。比如生在臘月末,卻是在立春之后,其八字要使用次年的干支為年柱;假如生在正月初,卻還沒過立春,則應使用前一年的干支為八字的年柱。無立春或雙春年,對一個人的真正屬相的確定,作用很大,利于正確地推排八字,不會產生特殊的吉兇影響。

在古人的觀念中,陽是天,是男;陰是地,是女。一年四季都與陰陽相配,春為少陽,夏為老陽,秋為少陰,冬為老陰。于人分別為少男、老父、少女、老母。天地萬物的化育,與男女交媾生殖類同。春天陰陽平衡,就好比男女的和諧,正是生育季節。《尚書》中有“分命羲仲,宅?芬模??D谷。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闕民析,鳥獸孽尾。”這些文字說明我們的祖先在幾千年前就觀察到了自然界的生殖規律,把它作為典章記載下來,傳給后人。春,代表著交媾、生育。“春生、夏養、秋收、冬藏”的觀念,歷史悠久。無“立春”之年被稱為“寡婦年”,與古人的上述認識有關。
“立春”,是春天的啟始。在這個重要的日子里,古人要做兩件事:一是送走寒冬,做成土牛,加以鞭打。土為陰,牛為丑,十二月是丑月,陰氣最重,鞭打土牛,像征著驅趕陰寒離去。二是迎接春陽,而春陽是一個男孩。《后漢書.祭祀志》記縣邑地方的迎氣儀式:“立春之日,皆青幡幘,迎春于東郭外。令一男童冒青巾,衣青衣,先在東郭外野中。迎春至者,自野中出,則迎者拜之而還,弗祭。”男孩出現象征著東方、少陽,代表著春天來臨。
2005年(雞年):無春,寡婦年
2006年(狗年):雙春,所以結婚的人狂多
2007年(豬年):單春
2008年(鼠年):無春,寡婦年
2009年(牛年):雙春
2010年(虎年):無春,寡婦年
2011年(兔年):單春
2012年(龍年):雙春
2013年(蛇年):無春,寡婦年
2014年(馬年):雙春
2015年(羊年):單春
中國使用國際通用的公歷(陽歷)和傳統的農歷(陰歷)兩種歷法。節氣是根據陽歷,即地球繞太陽一周的軌道作24等分來確定的,陽歷每月有2個節氣,日期基本上是固定的。而農歷是一種陰陽合歷,每年的月數和天數不固定,全年的天數要比陽歷少11天,為順應寒暑的變化,與陽歷保持一致,所以農歷采用了19年7閏月的方法,每19年有7年為13個月(383天或384天),這就使農歷有閏月年的年份比陽歷年多約18天,故在其農歷年的一年中會有25個節氣,即含有兩個“立春”,而農歷在無閏月年份只有354天或355天,這個全年長度一旦處于兩個“立春”之間,就年首遇不著陽歷年當年的“立春”,年尾又夠不著陽歷下年的“立春”,成為無“立春”年。
從天文學的角度來講:有無立春只是農歷和陽歷之間的"陰差陽錯"造成的。陽歷是按照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規律制定的,地球公轉一周為一年,算做365.24天。農歷是按月亮盈 虧變化的規律制定的,有平年和閏年之分。平年全年有354或355天。
中國兩千多年前就有“十九年七閏月”的方法,即在19年中安插7個閏月,這樣農歷的 閏年就有383天或384天,比陽歷的一年約多19天。
而立春節氣基本定于每個陽歷年的2月4日左右,這樣逢農歷閏月就有兩個立春,而部分平年就無立春了。“單春”的遵循規律也大致遵循19年一個周期。
每十九年里會有七個年頭沒有立春,平均二三年就會出現一次。 在這19年中還有7個“雙春年”和5個“單春年”。
無立春年只是農歷與公歷的巧合,是不同歷法的時間差造成的,根本不可能影響四季輪回,更不可能波及個人生活。寡婦年是自然運行規律的必然反映,對人事沒有必然的聯系,是一種不科學的說法。在古代由于對當時一些現象以及事件無法解釋時,很多人就用“寡婦年”這種說法來作為說辭,并且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傳播,形成一種心理認同;而很多人都有一種從眾心理,進而導致這種說法流傳。
無春只是正常的歷法演變,與吉兇無關,更不可能影響到婚姻的幸福與否。結婚選擇吉日是一種信仰和愿望的反映,適齡青年在選擇婚期時還應順其自然,而沒有必要倉促或者為一些不科學的說法所蠱惑。
寡婦年的說法比較普遍,南昌民俗中也有專門的解釋,這只不過是人們對“春”的一種崇拜和情節,認為在“寡婦年”結婚的女性“克夫”,會成為寡婦,是一種迷信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