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風預警信號

臺風預警信號屬氣象術語,該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以表示臺風的大小等級。預先發布臺風警報,提前采取措施是減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的有效方法之一。

新的臺風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臺風藍色預警信號表示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臺風黃色預警信號表示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臺風橙色預警信號表示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臺風紅色預警信號表示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舊的臺風預警信號共分五級,分別是白色、綠色、黃色、紅色和黑色。
白色臺風信號表示熱帶氣旋48小時內可能影響本地。
綠色臺風信號表示熱帶氣旋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影響本地,平均風力可達6至7級。
黃色臺風信號表示熱帶氣旋12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影響本地,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
紅色臺風信號表示熱帶氣旋12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影響本地,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
黑色臺風信號則表示熱帶氣旋12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影響本地,平均風力12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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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風藍色預警信號 標準: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臺風準備工作; 2.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和高空等戶外危險作業; 3.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如回港避風或者繞道航行等; 4.加固門窗、圍板、棚架、廣告牌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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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臺風黃色預警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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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風橙色預警信號 標準: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臺風搶險應急工作; 2.停止室內外大型集會、停課、停業(除特殊行業外); 3.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應當回港避風,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舶走錨、擱淺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應當盡可能待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 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當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5.相關地區應當注意防范強降水可能引發的山洪、地質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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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臺風紅色預警信號 標準: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并可能持 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臺風應急和搶險工作; 2.停止集會、停課、停業(除特殊行業外); 3.回港避風的船舶要視情況采取積極措施,妥善安排人員留守或者轉移到安全地帶;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應當待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 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當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5.相關地區應當注意防范強降水可能引發的山洪、地質災害。 |

(一)T(燈光信號白白白)為臺風注意信號
其含義為:距市區800公里范圍內有熱帶氣旋,48小時內可能影響市區。簡稱臺風一號。
防御措施:提請市民和航船注意防風。
(二)●(燈光信號白綠白)為強風信號
其含義為:距市區500公里范圍內有熱帶氣旋,24小時內可能影響市區,風力可達6~7級。簡稱臺風二號。
防御措施:幼兒園停止上課;船舶避風。
(三)▲(燈光信號白綠綠)大風信號
其含義為:距市區200公里范圍內有熱帶氣旋,12小時內即影響市區,風力可達8級以上。簡稱臺風三號。防御措施:各有關單位值班指揮人員到崗位準備應急措施;組織搶險隊伍,準備物資器材;檢查水、電、通信、交通工程設施;危險地帶警戒及人員財產疏散;危房警戒及住戶疏散;公布臨時避險場所及撤退路線,并開放全部場所;中、小學停課;船舶避風;切斷霓虹燈及有危險的室外電源。
(四)____(燈光信號綠綠綠)為大風增強信號
其含義為:熱帶氣旋將嚴重影響市區,平均風力8級以上,陣風11級以上,簡稱臺風四號。
防御措施:三防領導成員到指揮部集中指揮;搶險隊伍到位;船舶采取防護措施。
(五)+(燈光信號紅綠紅)為颶風信號
其含義為:熱帶氣旋在市區附近登陸,平均風力10級以上,陣風12級。簡稱臺風五號。
防御措施:同臺風四號。
(六)(燈光信號綠白白)為臺風解除信號

第一條:為防御和減輕突發氣象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的預警信號(見附件)是防御突發氣象災害的統一信號。
第三條: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統一發布。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公眾傳播非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預警信號。
第四條: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和有關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及時播發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布(包括重新確認或更新)的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當確保通過其公用通信網絡傳遞的預警信號傳遞暢通。播發預警信號的具體辦法,由省廣播電影電視、通信行業管理部門會同省氣象主管機構制定。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突發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播發系統和防御系統基礎設施的建設,不斷提高本地的預警水平、播發質量和防御能力。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參照本規定中的防御指引,結合當地和本部門情況,制定防御突發氣象災害的具體措施。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規定編印有關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以及防御措施的宣傳手冊,各種傳播媒體必須采取各種不同手段深入進行宣傳。
第八條: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本規定以及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采取措施,積極防御,避免或者減少災害損失。

(一)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各地務必做好防汛抗旱“兩手抓”的思想準備,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把防臺風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合理調配水資源。各級水利部門要加強水利工程和水資源管理,嚴格執行水庫運行調度制度。根據水庫蓄水量與常年相比偏少的情況,各地在確保水庫度汛安全的前提下,要盡量多蓄水,為下一階段防旱抗旱工作做好水源儲備。
(三)高度重視臺風暴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做好防御暴雨引發的山洪、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工作。各地按照防災減災四級預案的要求,落實各項措施,注重做好臺風暴雨引起內澇、水浸街的防范工作,對低洼地帶的群眾,做好轉移的準備工作,以防臺風暴雨次生災害造成人員傷亡。
(四)加強值班,密切注意“帕布”動向,及時做好有關信息的上傳下達。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溝通,通過電視、廣播電臺和手機短信等方式把防臺風的預警信息及時傳遞到村鎮、社區。
(五)落實責任,突出重點。進一步落實防汛防風行政首長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防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點人員的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