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瓚
一、[唐]太宗時人,丹陽尉。工書,焦山有其一詩刻,字畫全類瘞鶴銘。董逌云:“王瓚書,自貞觀(六二七至六四九)至今亦無譌缺。”《東觀余論》
二、[元]即王正貞。
三、[明]王瓚(1462-1524),字思獻,號甌濱,謚號文定,在龍灣乃至溫州都是響當當的人物,人稱榜眼王,是永嘉有明一代僅次于狀元周旋的第二人。少年天性明穎,精力絕人;稍長嗜學,入縣學后,更鉆研經史不倦,晝夜不輟,曾苦讀于雙岙書院和溫城開元寺僧舍。明孝宗弘治八年(1495)中舉人,九年(1496)春中進士第,殿試得一甲二名(即榜眼)。初授翰林院編修,十年(1497)奉旨修《大明會典》,司教內書堂。十五年(1502),應溫州知府鄧淮之請,來溫編纂弘治《溫州府志》。十六年(1503)纂修《通鑒纂要》及《對類》等書。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升任侍講,充經筵講官。五年(1510)升南京祭酒,十一年(1516)進升禮部右侍郎,十二年(1517)署掌禮部印,任禮部左侍郎。世宗嘉靖元年(1522),因支持張璁上疏議禮尊嘉靖皇帝朱厚熜生父興獻王為皇考,與大學士楊廷和不合,兩疏乞休,后被貶為南京禮部管事。三年(1524),背瘡病發,醫治無效,歿于家,卒年63歲,葬瑤溪皇岙缽盂山,建筑宏偉,墓前有石馬、石將軍,墓道上立有石牌坊。
王瓚一生,胸懷坦蕩,剛正不阿;器量寬宏,不計私怨。他自弘治、正德和嘉靖年間一直在翰林院、國子監及禮部任職,官至禮部左侍郎,欽命追贈禮部尚書。他兩任國子祭酒,四典禮部會試,撰修國史,侍講經筵,著作眾多,對文化教育事業做出貢獻,被譽為“學冠一時,四海師模”。他又揭露奸閹,極諫昏主,是一個以社稷蒼生為念、置個人生死于度外的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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