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內容的形式屬性是出版物發行分類的主要標準,而其他屬性,如使用對象、體裁、體例、文種、開本等等,作為出版物發行分類的輔助標準。
從事出版活動,應當將( )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結合。
擇優進貨要遵循“新、快、清”的原則。“新”指的是將最新出版物及時引進市場,備貨結構較新;“快”指的是進貨人員通過關注出版動態與信息,及時發現、引進適銷對路的出版物;“清”指的是對進貨單位的銷售品種和備貨量有清楚的了解。
營業場所環境設計應根據本店經營規模、經營面積、出版物品種、出版物動銷頻率、當地居民的消費水平等內部因素,充分體現發行單位的經濟利益。
出版物發行分類陳列的調整, 是指對現有出版物發行分類陳列中不適應市場發展或不利于消費者選購的部分或全部區域內的出版物發行分類類目、出版物陳列及其相關設備,進行合并、增加、撤除、重組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