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實施電子郵件營銷的禁忌。
(1)濫發郵件:例如,企業發送未經許可的電子郵件;
(2) 郵件沒有主題或主題不明確:例如,企業郵件采用不相干主題,甚至故弄玄虛;
(3) 隱藏發件人姓名:例如,隱藏發件人使郵件內容的可信度降低;
(4) 郵件內容繁雜:例如,太大的郵件可能被使用者直接刪除;
(5) 郵件內容采用附件形式: 例如,將不同格式的文件作為附件插入郵件內容, 這給收件人帶來麻煩;
(6) 發送頻率過于頻繁:例如,頻繁的郵件“轟炸”,這會讓收件人厭煩,此類郵件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
(7) 沒有目標定位:例如,不考慮目標受眾,不加區分的發送郵件;
(8) 郵件格式混亂:例如,缺乏發件人簽名或收件人稱呼等,會使收件人感到 不被尊重:
(9) 不及時回復郵件:例如,沒行及時回復郵件,潛在客戶會被競爭對手奪走;
(10) 對主動來信的顧客抬高價格:例如,顧客會同時向多個廠家發出詢問信件 ,比較性能和價格,如果報價過高將爭取不到客戶。
暫無解析
某網站是一家提供網絡商品拍賣的電子商務公司。小麗在該網站“好美化妝品”賣家發現,其出售的某化妝品比她在商店里購買的同一品牌的商品便宜4成。在仔細核對了網上商品介紹及相關圖片后,小麗按既定購物流程購買了該化妝品。隨后,小麗發現網上購得的化妝品屬于假貨。在與賣家協商退貨不成又無法獲知賣家詳細聯系方式的情況下,小麗將該網站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維護其合法權益,判決該網站賠償損失。但是,法院并沒有采納小麗的訴求。因為,“好美化妝品”是根據該網站的服務協議開設的網店,該網站僅提供買賣雙方的交易平臺,并在網頁上提示,并不保證賣家所賣商品的真偽。在小麗尋找賣家時,該網站也盡其所能地提供了賣家注冊時的聯系方式。
根據案例分析回答以下問題:
(1)從案例引發的事實,思考網絡服務商的責任規范應有哪些基本要求
(2)在什么樣的情況下,該網站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電子商務網站建設的核心是()
電子商務網站系統說明書產生于()
TCP/IP協議安全隱患不包括()
名詞解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