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人際需要的三維理論。
(1)人際需要的三維理論是由社會心理學家舒茨提出的。(2)舒茨認為,每一個個體在人際互動過程中,都有三種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這三種基本的人際需要決定了個體在人際交往中所采用的行為以及如何描述、解釋和預測他人行為。三種基本需要的形成與個體的早期成長經驗密切相關。①包容需要指個體想要與人接觸、交往、隸屬于某個群體,與他人建立并維持一種滿意的相互關系的需要。個體在早期能夠與父母或他人進行有效的、適當的交往,他們就不會產生焦慮,他們就會形成理想的社會行為,這樣的個體會依照具體的情境來決定自己的行為,決定自己是否應該參加或參與群體活動,形成適當的社會行為。②支配需要指個體控制別人或被別人控制的需要,是個體在權力關系上與他人建立或維持滿意人際關系的需要。個體在早期生活經歷中,若是成長于既有要求,又有自由度的民主氣氛環境里,個體就會形成既樂于順從,又可以支配的民主型行為傾向,他們能夠順利解決人際關系中與控制有關的問題,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地確定自己的地位和權力范圍。③情感需要指個體愛別人或被別人愛的需要,是個體在人際交往中建立并維持與他人親密的情感聯系的需要。在早期生活中經歷了適當的關心和愛的個體,能形成理想的個人行為,他們總能適當地對待自己和他人,能適量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接受別人的情感,又不會產生愛的缺失感,他們自信自己會討人喜愛,而且能夠依據具體情況與別人保持一定的距離,也可以與他人建立親密的關系。(3)舒茨認為,三種基本的人際需要都可以轉為行為動機,使個體產生行為傾向,而個體在表現三種基本人際需要時又分為主動的和被動的兩種情況,于是個體的人際行為傾向就可以被劃分為六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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