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選項成立不作為犯罪?()
A、過路人甲看見某公寓發生火災而不報警,導致公寓全部被燒毀BC
本題考核不作為犯罪。不作為,是指行為人在能夠履行自己應盡義務的情況下不履行該義務。成立不作為犯在客觀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行為人負有實施特定積極行為的具有法律性質的義務(包括: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義務;職務或業務要求的義務;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第二,行為人能夠履行該特定義務;第三,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結果。A選項中,甲雖然看到公寓發生火災,但是他沒有報警的義務,因此不可能成立不作為犯;B選項中,成年人帶小孩去游泳,負有保護該小孩生命安全的義務,小孩溺水乙發現且能夠救助而不及時救助,成立不作為犯。C選項中,丙作為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且有能力履行卻不履行,成立不作為犯;D選項中,如果先行行為為犯罪行為的,并且刑法對這種行為引起的加重結果有明文規定的,不另定不作為犯罪;如果刑法沒有規定的,仍以不作為犯罪評價。本項中的司機丁屬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問題,因此不以不作為犯罪另行評價。
案情:
鎮長黃某負責某重點工程項目占地前期的拆遷和評估工作。黃某和村民李某勾結,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賃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畝植樹,以騙取補償款。但村長不同意出租荒山。黃某打電話給村長施壓,并安排李某給村長送去1萬元現金后,村長才同意簽訂租賃合同。李某出資1萬元購買小樹苗5000棵,雇人種在荒山上。
副縣長趙某帶隊前來開展拆遷、評估工作的驗收。李某給趙某的父親(原縣民政局局長,已退休)送去1萬元現金,請其幫忙說話。趙某得知父親收錢后答應關照李某,令人將鄰近山坡的樹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獲得補償款50萬元,分給黃某30萬元。黃某認為自己應分得40萬元,二人發生爭執,李某無奈又給黃某10萬元。
李某非常惱火,回家與妻子陳某訴說。陳某說:“這種人太貪心,咱可把錢偷回來。”李某深夜到黃家伺機作案,但未能發現機會,便將黃某的汽車玻璃(價值1萬元)砸壞。
黃某認定是李某作案,決意報復李某,深夜對其租賃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樹苗剛起火時,被路過的村民邢某發現。邢某明知法律規定發現火情時,任何人都有報警的義務,但因與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離去。
大火燒毀山坡上的全部樹苗,燒傷了李某,并延燒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勢驚醒逃至屋外,想起臥室有5000元現金,即返身取錢,被燒斷的房梁砸死。
問題:
對村長收受黃某、李某現金1萬元一節,應如何定罪?為什么?
關于刑事責任的追究,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相同點是()。
1980年初,張某強奸某婦女并將其殺害。1996年末,張某因酒后駕車致人重傷。兩案在2007年初被發現。關于張某的犯罪行為,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