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為搶劫財物在某昏暗場所將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經過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應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順利地將王某錢包拿走。關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高某與周某構成搶劫罪的共同犯罪ACD
共同犯罪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須有二人以上、必須有共同故意、必須有共同行為。本案中,周某與高某事先沒有通謀,高某只是在周某在實行犯罪過程中加入進來的,屬于承繼共犯。周某先實施搶劫罪中的暴力行為,后高某以共同搶劫的意思提供幫助行為,構成承繼的共同搶劫犯罪。故A項是正確的,B項是錯誤的。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所以主犯又分為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兩種,本案中,周某在搶劫中起主要作用,故周某是搶劫罪的主犯。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高后在本案中只是輔助了周某的搶劫行為,因此是從犯。所以C和D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