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非法進入軍事禁區人員,軍事禁區管理單位的值勤人員應當。()(《軍事設施保護法》第四十一條)
A、嚴密監視其行為B
暫無解析
軍事設施改作民用的,軍用機場、港口、碼頭實行軍民合用的,需經批準。()(《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應當從國家安全利益出發,共同保護軍事設施,維護國防利益。()(《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三條)
國家對軍事設施實行的方針。()(《軍事設施保護法》第六條)
軍事禁區管理單位執勤人員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用于實施違反軍事設施保護法行為的器材、工具予以扣押,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人員予以扣留,立即移送公安機關或者。()(《軍事設施保護法》第四十二條)
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對軍事設施的重要部位應當采取措施。()(《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三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