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實際,論述我國學前教育實踐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根據我國學前教育理論的基本特點,我國學前教育實踐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尊重和保護幼兒的原則
保障兒童生命、生活的質量,讓他們獲得充分的、健康的發展,是社會應當承擔的基本責任。教育是社會保障兒童權利實現的基本途徑之一。
(2)和諧發展、全面培養的原則
在學前教育的實踐中貫徹和諧發展、全面培養的原則,要求在教育過程中要注意使幼兒在各個方面得到發展,不能強調或突出某一方面的發展或忽視與輕視另外一些方面的發展。例如,應當避免把早期教育等同于早期智力開發,重視幼兒的智力發展而忽視其他方面發展的傾向。
(3)教育影響協調一致的原則
幼兒的身心發展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教育影響協調一致的原則,是指來自于家庭、幼兒園、社區大眾傳播媒介等的教育影響都應當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互相配合,向幼兒施加正面的、積極的教育影響,努力消除或減弱不利于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因素的影響,共同養育身心健康的兒童。
(4)寓教育于幼兒活動之中的原則
活動是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礎與源泉,也是教育的基本途徑。幼兒活動的內容與形式豐富多彩,游戲是幼兒的基本活動。
(5)教育引導發展的原則
教育可以影響幼兒的學習與發展,而且教育也應當去引導幼兒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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