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l2目,乙公司從甲公司處租賃了一套辦公家具,租期一年。年12月282017日,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將該套家具出售給不知情的丙公司,雙方簽訂了辦公家具買賣合同,丙支付了l0000元預付款,但家具尚未交付。甲于2018年1月6日對買賣合同進行了追認。
問題:
(1)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是誰?為什么?
(2)買賣合同于何時生效?為什么?
(3)若甲未追認買賣合同,乙應當對丙承擔什么責任?為什么?
各國金融體制一般都以()為主導。
申請專利的發賜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以下列方式被公開,會導致喪失新穎性的是()
甲與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先付款,乙后發貨。付款期限屆滿前,甲有確切證據證明乙有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的行為,便中止付款并及時通知乙。甲行使的權利是()
簡述專利許可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