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政府從世界銀行貸款600余萬元投資于鰻魚養殖業,由于鰻魚價格一路下跌,導致投資血本無歸。該縣財政收入較少,無力償還貸款,無奈之下縣委縣政府下發文件,讓全縣公務員代還。文件規定縣處級公務員每人每年2000元,鄉科級1500元,科員以下1000元,從每人每月工資中直接扣除,直至償清貸款。全縣公務員怨聲載道,敢怒不敢言。
問題:
(1)請分析縣委縣政府要求公務員償還貸款的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法。
(2)請說明,若想阻止這種行為,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應該通過何種途徑向什么機關提出。
違反,侵犯公務員報酬權。獲得報酬權從屬于勞動報酬權。勞動報酬權即公務員在履行法定職責基礎上,享有工資報酬、享受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勞動報酬的決策參與權 (主要是工資決策參與權)和勞動報酬的獲得權。
(1)可以提出申訴和控告,因為公務員享有“提出申訴和控告”的權利。
(2)控告權是指公務員對于機關及其領導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向上級機關(即上一級黨委和政府)或者監察機關等專門機關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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