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國家貨幣主權的內涵
國家貨幣主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每個國家在其國內發行和管理本國貨幣的最高權力,以及在國際上獨立執行其對外的貨幣政策、平等參與處理國際貨幣金融事務的權利。貨幣主權作為國家主權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內,是國家指定發行、管理貨幣的專門機構,頒布有關貨幣的法律和法規,確定貨幣的名稱,建立幣制,保護貨幣的價值和正常流通,禁止偽造和走私貨幣;對外通過法定平價建立外匯行市,維持本國貨幣和外國貨幣的合理比價,進行正常的外匯買賣,協調貨幣的國際流動,協商解決貨幣糾紛,維持國際貨幣秩序,遵守條約規定的國際義務和貨幣紀律。
貨幣主權具有動態與靜態兩個方面的特征。所謂靜態是指貨幣主權的內涵和本質是靜態不變的權力,如國家的貨幣發行權和國家確定本國貨幣制度的權力等,是任何國家均擁有的權力;而動態是就貨幣主權的外延而言,它是處于動態狀態,即國家可以根據國家利益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改變其貨幣制度,調整對外貨幣關系,實施新的貨幣政策等。所以,一個國家在不同的時期,貨幣主權的內容會有所不同。
綜觀各國的立法和大量國際條約及實踐說明,國家的貨幣主權主要體現在:發行獨立的國家貨幣,確立本國的貨幣制度,確定本國貨幣同外國貨幣的關系,獨立制定本國的貨幣政策等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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