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作為犯,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刑法規定,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該罪以不報告為成立條件,屬于不作為犯罪乙(15周歲)在鄉村公路駕駛機動車時過失將吳某撞成重傷。乙正要下車救人,坐在車上的甲(乙父)說:“別下車!前面來了許多村民,下車會有麻煩。”乙便駕車逃走,吳某因流血過多而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下列關于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如何執行的問題說法錯誤的是:()
案情:
國有化工廠車間主任甲與副廠長乙(均為國家工作人員)共謀,在車間的某貴重零件仍能使用時,利用職務之便,制造該零件報廢、需向五金廠(非國有企業)購買的假象(該零件價格26萬元),以便非法占有貨款。甲將實情告知五金廠負責人丙,囑丙接到訂單后,只向化工廠寄出供貨單、發票而不需要實際供貨,等五金廠收到化工廠的貨款后,丙再將26萬元貨款匯至乙的個人賬戶。
丙為使五金廠能長期向化工廠供貨,便提前將五金廠的26萬元現金匯至乙的個人賬戶。乙隨即讓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銀行取出26萬元現金,并讓丁將其中的13萬元送給甲。3天后,化工廠會計準備按照乙的指示將26萬元匯給五金廠時,因有人舉報而未匯出。甲、乙見事情敗露,主動向檢察院投案,如實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將26萬元上交檢察院。
此外,甲還向檢察院揭發乙的其他犯罪事實:乙利用職務之便,長期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向其遠房親戚戊經營的原料公司采購商品,使化工廠損失近300萬元;戊為了使乙長期關照原料公司,讓乙的妻子丁未出資卻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雖未進行股權轉讓登記,但已分給紅利58萬元,每次分紅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領取現金。
問題:
請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責任(包括犯罪性質、犯罪形態、共同犯罪、數罪并罰與法定量刑情節),須答出相應理由。
1983年3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商標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國務院制定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生效;200年10月16日,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準確的?()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