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1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標準由2000元調整為3500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業分得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收入額按照市場價格確定
企業所得稅法的收入總額包括財政撥款、稅收返還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張教授七月份在某大學就環保問題進行演講,獲演講費3000元;同時,他又為一家企業從事稅收咨詢活動,獲得咨詢費5000元,則張教授應繳個人所得稅1240元
稅收彈性系數小于1時,表明稅收增長慢于經濟增長,并且稅收參與新增國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