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與甲施工單位簽訂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I共9項工作,合同工期200天;與乙施工單位簽訂了設備安裝施工合同,包括P、Q共2項工作,合同工期70天。經甲乙雙方協調,并經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如圖2014-5-1所示。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B、C和H均需使用土方施工機械,由于機械調配原因,施工單位僅安排一臺土方施工機械進行工作B、C和H的施工作業。
【事件2】:甲施工單位施工的設備基礎(工作F)驗收時,項目監理機構發現設備基礎預埋件位置與運抵施工現場待安裝的設備尺寸不一致。經查,是因設計單位原因所致。設計單位修改了設備基礎設計圖紙并按程序進行了審批與會簽,甲施工單位按照變更后的設計圖紙進行了返工處理,發生費用5萬元。處理該變更用時20天。甲施工單位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通過項目監理機構向建設單位提出了費用補償5萬元和工程延期20天的要求。
【事件3】:受到事件2的影響,乙施工單位窩工損2萬元。乙施工單位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通過項目監理機構向建設單位提出了費用補償2萬元和工程延期20天的要求。
【事件4】:工作G經項目監理機構驗收后進行了覆蓋,項目監理機構又對工作G的施工質量提出復驗要求,甲施工單位不同意復驗,項目監理機構堅持要求復驗,甲施工單位進行剝離后,復驗結果表明工程質量合格。
問題:
1、事件1中,在不改變施工總工期和各項工作工藝關系的前提下,甲施工單位應如何安排B、C和H三項工作的施工順序?為完成B、C和H三項工作,土方施工機械在施工現場的最少閑置時間是多少天?
2、寫出事件2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該設計變更的程序。
3、事件2中,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批準甲施工單位提出的費用補償和工程延期要求?分別說明理由。
4、事件3中,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批準乙施工單位提出的費用補償和工程延期要求?分別說明理由。
5、事件4中,甲施工單位和項目監理機構的做法是否妥當?分別說明理由。
1、事件1中:
(1)施工順序: C→B→H;50-40=10天;
(2)土方施工機械最少閑置時間是10天。
2、事件 2 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設計變更的程序:
(1)對變更費用和工期影響作出評估;
(2)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費用及工期變化;
(3)會簽《工程變更單》 ;
(4)監督甲施工單位返工處理。
3. 事件2中:
(1)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費用補償5萬元;
理由:返工處理費用非甲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屬建設單位原因。
(2)項目監理機構不應批準工程延期20天,應批準工程延期10天;
理由:工作 F 的工作時間增加非甲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但工作F 有10天的總時差,只影響工期10天;故應批準工程延期10 天。(因為該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為:1→2→3→5→8→9→11→12,F 工作不在關鍵線路上,7→8 工作有 10 天的機動工作時間) 。
4. 事件3中:
(1)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費用補償2 萬元;
理由:窩工損失由非乙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屬建設單位原因。
(2)項目監理機構不應批準工程延期20天,應批準工程延期10天;
理由: 工作 F 的工作時間增加20天,但只影響工作 P 晚開始10天,故應批準工程延期10 天。
5、事件4中:
(1)甲施工單位的做法不妥;
理由:甲施工單位不得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的復驗要求。
(2)項目監理機構的做法妥當;
理由:項目監理機構對隱蔽工程質量有疑問時,應堅持進行剝離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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