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
A、安全責任制度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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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專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經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復審的,其《特種設備作樂人員證》不予注銷。
特種設備在()情況下應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部門辦理注銷。
違反《特種設備專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中“持證作業人員以考試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騙方式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規定的,持證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特種設備()、檢測人員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