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不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所稱的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