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源辨識過程是確定危險危害因素—確定傷害方式—確定傷害途徑和范圍—確定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確定重大危險和危害因素
1、正確正確
暫無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該法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職業病危害因素是指職業活動中產生或存在于生產工藝過程以及勞動過程和生產環境中的、可能對職業接觸人群的健康和作業能力等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或條件,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