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21日 (農歷五月十三),我國政府寬大釋放第一批日本戰犯。
鈴木啟久等8名侵華日本戰犯,在正義的審判面前低頭認罪
195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在押日本戰爭犯上中正高、大矢正春、川田敏夫等335人,宣布免予起訴并立即釋放。該決定是根據全國人大《關于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作出的。
對日本戰犯免予起訴的決定分別在撫順,太原兩地宣布。在撫順釋放的是295名,在太原釋放的是40名。這個決定的宣布,使受到寬釋的戰爭犯當場流下了眼淚。
在宣讀免予起訴的決定書的時候,許多人參加了旁聽。決定書宣讀完畢后,檢察員對免予起訴的人一一點名,并當場同中國紅十字會的代表辦好了交接手續。
中國紅十字會代表表示愿意執行中國政府的委托,盡力解決他們在回國途中的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1956年7月1日在沈陽開庭,審判古海忠之(右1)等28名日本侵華戰爭罪犯,前偽“滿洲國”皇帝溥儀(左2)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