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13日 (農歷十月十四),安徽淮南礦務局潘三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997年11月13日19時20分,淮南礦務局潘三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當時井下123人,87人遇難,其他36人經奮力搶救平安升井,其中兩人重傷。另有兩名救護隊員在救災過程中犧牲。
事故發生后,煤炭部部長王森浩、副部長王顯政、勞動部副部長林用三、安徽省委書記盧榮景、副省長黃岳忠及淮南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對善后工作和事故調查工作做了安排。目前,善后工作正在積極穩妥進行,礦區群眾情緒穩定。事故調查組已于11月16日成立并開始調查工作。
11月28日,勞動部、國家經貿委就國有重點煤礦連續發生重特大事故發出緊急通報,要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引起高度重視,加強對國有重點煤礦安全生產的領導、監督和管理。
通報指出,1997年以來,全國國有重點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不好,重特大事故頻發。截至1997年11月27日,全國國有重點煤礦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12起,其中一次死亡50人以上特大事故2起。以上事故除一起為透水事故外,其余均為瓦斯爆炸事故。特別是進入1997年11月份以來,國有重點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更為嚴峻,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連續發生:11月4日,貴州省盤江礦務局月亮田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3人;11月13日,安徽省淮南礦務局(煤炭部直管)潘三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89人;11月27日,安徽省淮南礦務局(煤炭部直管)謝二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5人;11月27日,陜西省銅川礦務局焦坪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
通報說,造成上述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原因是事故單位領導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貫徹礦山安全法律法規不力,管理不嚴,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通風、瓦斯管理制度及措施不落實。特別是淮南礦務局,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內連續發生兩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反映出該局的領導未能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改進工作,從而導致同類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