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18日 (農歷八月廿八),亞太議員環發大會年會閉幕 發表《桂林宣言》。
1998年10月18日,亞太地區議員環境與發展大會第六屆年會在桂林閉幕,與會的各國代表團簽署了關于環境和資源保護與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桂林宣言》,就所面臨的挑戰及有關的戰略行動,達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共識。
《桂林宣言》指出,亞太各國在合理開發資源,加強生態和環境保護方面,有著長遠的共同目標,也有著廣泛的共同利益。里約環發大會所確立的可持續發展原則和國際環發合作精神,特別是發達國家切實履行里約環發大會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額外的資金和以優惠條件轉讓環境技術,是本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保證。
宣言認為:“本地區豐富多樣的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是本地區各國人民及子孫后代的寶貴財富。我們對它們所遭受的威脅,包括森林植被被破壞、土地侵蝕與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水域和海洋污染、空氣質量惡化等,表示憂慮和關注。”
宣言說,旅游業的發展與環保是可以相互支持相互促進的。健全的法律是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有效保護環境、推動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
宣言呼吁和敦促:各國議會和政府通過雙邊和多邊合作,促進本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各國政府積極制定和實施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加強對本國自然資源和環境以及文化遺產的保護,為旅游業提供可持續發展的堅實基礎;各國議會加強對自然資源和環境以及文化遺產有效保護的立法,并采取措施保證有關法律的有效實施。
宣言還呼吁各國政府根據本國具體情況加強自然資源和環保的宣傳教育;各國旅游業經營者選擇有利于環保的開發和經營模式及旅游模式;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者自覺遵守所到國家與地區的自然資源和環保等方面的法律;各國旅游管理部門和經營者加強本地區旅游業發展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增強各國發展可持續旅游業的能力。
本屆年會主席、中國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曲格平在閉幕致辭中說,本屆年會完成了預定議程和目標,開得圓滿成功。通過交流與對話,各國議員增進了了解,加深了友誼,增強了推進本地區環發合作的信心。
大會宣言起草委員會主席呂聰敏在通報起草宣言情況時說,亞太地區所有國家應利用各自優勢以促進環保和旅游業的發展,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進一步促進各國的相互合作對環保和旅游業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與會的有亞太地區29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的200多名代表,包括6名議長、5名副議長。這是這個組織成立以來,參加人數最多、規格最高的一次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