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8日 (農歷九月十三),我國第一個國家信息化規劃出臺。
2002年10月18日,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批準頒布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信息化重點專項規劃》,這是“十五”期間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個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是我國編制的第一個國家信息化規劃。
《專項規劃》界定了信息化的內涵,指出“信息化是以信息技術廣泛應用為主導,信息資源為核心,信息網絡為基礎,信息產業為支撐,信息人才為依托,法規、政策、標準為保障的綜合體系”,還明確了“十五”時期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發展方針,即“統籌規劃,資源共享,應用主導,面向市場,安全可靠,務求實效”。
《專項規劃》指出,“十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水平要邁上新臺階,電信運營業和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7%以上;網絡規模、容量位居世界第一,基本滿足信息化發展的需要,普遍服務能力不斷提高,為網絡基礎設施薄弱的中西部地區、廣大農村地區和中低收入階層參與信息化發展創造良好條件;信息服務業仍將保持快速增長勢頭;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水平和規模進一步提高,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3.3%;信息化成為提高國民素質的重要手段;信息化人才隊伍不斷壯大。
《專項規劃》還提出,“十五”期間我國信息化的三大任務是努力完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現代信息基礎建設和加快發展電子信息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