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6年前的今天,1948年1月17日 (農歷臘月初七),印尼與荷蘭簽署《倫維爾協定》。
1947年7月,荷蘭對印度尼西亞發動殖民戰爭。聯合國安理會以實現雙方停戰為名,成立以美國為首的美國、澳大利亞、比利時“三國調停委員會”。經調停后于1948年1月17日,荷蘭和印度尼西亞在美國軍艦“倫維爾”號上簽訂《倫維爾協定》。
根據協定:荷蘭和印尼雙方就地停戰,使印尼的領土大部分為荷蘭所侵占;印尼必須加入“印度尼西亞合眾國”,荷蘭在印尼領土上繼續行使主權,成立“臨時聯邦政府”。
該協定遭到印尼人民的反抗。1948年12月,荷蘭再次發動對印尼的殖民戰爭。
甲辰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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