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作為義務
(1)產品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①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②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③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
缺陷產品賠償范圍
(1)人身傷害的賠償范圍。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產品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第二,造成殘疾的,還應支付殘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由其撫養的人所必需的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發文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文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一號 發布日期:1993-10-31 執行日期:1994-1-1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消費者的權利 第三章 經營者的義務 第四章 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五章
產品標準
產品標準是對產品所做的技術規定,它是判斷產品合格與否的主要依據。產品質量法第12條規定,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所謂合格,是指產品的質量狀況符合標準中規定的具體指標。我國現行的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凡有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是指專門承擔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的法定技術機構。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分為兩類:一類是依法設置的縣級以上政府技術監督部門所屬的產品質量檢驗所;另一類是經授權依法從事產品質量檢驗的機構,如由省級以上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國家級產品質
食品安全
公平交易權
公平交易是指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應在平等的基礎上達到公正的結果。公平交易權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交易條件公平,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第二,不得強制交易。消費者有權按照真
規則原則
歸責原則是指確定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的理由和根據。 關于產品缺陷責任的歸責原則,過去一般采取主觀主義標準,以主觀過錯作為承擔責任的依據;現代多采取客觀主義標準,只要因產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不論有無過錯,均應負賠償責任。歸責原
先行賠付義務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收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產品缺陷責任求償對象
為便于消費者行使權利,產品質量法給予消費者選擇起訴對象的權利,并規定了生產者和銷售者之間的連帶責任。該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