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稱開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決議將該合伙人除名。合伙企業法第49條規定了開除退伙的事由: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競爭行為; ④合伙
破產
1.復合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即無力償債,國際上也稱作“非流動性”,又稱“現金流標準”,其含義是“債務人已全面停止償付到期債務,而且沒有充足的現金流量償付正常營業過程中到期的
有限合伙企業
(一)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 有限合伙企業是指由一個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個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設立的合伙企業。換言之,有限合伙企業中至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和至少有一個有限合伙人,否則就不能成為有限合伙。 (二)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 根據合伙企業法
公司設立方式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即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只能采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我國公司法第25條和第82條分別對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給予了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絕對記載事項。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注冊資本; (4)公司股東的姓名或
公司最低注冊資本
公司最低注冊資本 新公司法實施后,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對企業最低注冊的一般要求 (一
雙重優先原則
由于無限連帶責任的存在,在合伙的債務清償中,若同時存在對合伙企業和合伙人的兩個債權,或者說,同時存在合伙企業債務和合伙人個人債務,當合伙人與合伙企業都處于資不抵債的境地時,如何確定清償這兩種債務的先后順序是立法和司法實際中需面對和解
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即狹義上的公司資本,是指公司在設立時籌集的、由章程載明的、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 公司法第2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第81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
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是一種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轉為資本金的公積金,也可說是一種準資本金,是企業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其主要來源包括: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資本溢價和股票溢價;接受捐贈的資產;法定財產重估增值,即資產的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
公司人格否認
公司人格否認 公司人格否認制度(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又稱“刺破公司的面紗”(piercing the corporation’s veil)或“揭開公司面紗”(lifting the veil of the corporation),指為阻止公司獨立法人人格的濫用和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就具體法律關系中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