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
國民收入是指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國民經濟各個物質生產部門生產凈值的總和。生產凈值是指社會在一定時期(如1年)中生產的物質資料的總和(社會總產品)減去進行這個生產所消耗的生產資料總價值之后的余額,即體現新創造的價值的那部分社會總產品。例如:一個工廠在一定時期中的生產凈值,就是全部生產出來的產品的價值減去原材料、燃料、機器消耗部分等的價值之后所剩的余額。全國國民收入總量是可以從各個物質生產部門的生產凈值合計數求出來的。社會總產品和國民收入是各個物質生產部門的工作者創造的,包括工業、農業、建筑業、運輸業等創造物質資料的一切部門。國家機關、信用、商業(作為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內的繼續的業務除外)等非生產部門不創造國民收入。國民收入增長的因素是:一、用于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的勞動量的多少;二、勞動生產率的高低;三、生產過程中物質資料的節約情況。
國民收入是滿足人民的物質和文化需要以及實現擴大再生產的物質來源。人均占有國民收入的多少,是一個國家窮富的標志。所以,要實現國家強盛、人民富裕,必須大力發展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國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