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政治與社會
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要保證國家的政治和社會的穩定,還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新形勢的要求。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同時要妥善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防范和懲治邪教組織的犯罪活動,堅決掃除社會丑惡現象,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
中國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城鄉市場繁榮,商品供應充裕,居民生活質量提高,衣食住用行都有較大改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成效明顯。扶貧攻堅計劃基本完成。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發揮社會主義的特點和優勢,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認真貫徹黨的僑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