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和房地產
土地是指包括地上空間和地下空間的地表,地表和地上及地下空間中存在的尚未與土地分享的自然物(如水流、巖石、礦藏、樹林等)、人造物(如建筑物、構筑物、埋藏物等)在觀念上均可歸屬于土地。
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筑物。所謂構筑物是指除房屋以外的人工建造的工程建筑物,如橋梁、道路、隧道、水井、水塔、水壩、煙囪等。換言之,凡土地上人工建造的不可移動的物質均屬廣義上的房屋的范疇。
“房地產”一詞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解釋。狹義的房地產是指房屋,屋基地以及附屬土地。所謂附屬地壇是指房屋的院落占地、樓間空地、道路占地等空間上與房屋和屋基地緊密結合的土地。廣義的房地產是指全部土地和房屋及固著于土地和房屋上不可分享的部分。